1.園林景觀工程的建筑類型
①游憩性建筑:有休息、游賞等使用功能,具有優美的造型。如亭、廊、花架、榭、舫、園橋等。
②園林建筑小品:以裝飾園林環境為主,注重外觀形象的藝術效果,兼有一定使用功能。如園燈、園椅、展覽牌、景墻、欄桿等。
③服務性建筑:為游人在旅途中提供生活上服務的設施。如小賣部、茶室、小吃部、餐廳、小型旅館、廁所等。
④開展文化娛樂活動用的設施:如游船碼頭、游藝室、俱樂部、演出廳、露天劇場、展覽廳等。
⑤公共管理用設施:主要由公園大門、辦公室、實驗室、栽培溫室,動物園還應有動物獸室等。
⑥標志性建筑設施:如一些假山、雕塑、標識物等。
2.園林建筑的功能
①點景功能:點景要與自然風景融會結合,園林建筑常成為園林景觀的構圖中心的主體,或易于近觀的局部小景或成為主景,控制全園布局,園林建筑在園林景觀構圖中常有畫龍點睛的作用。
②賞景功能:賞景作為觀賞園內外景物的場所,一棟建筑常成為畫面的重點,而一組建筑物與游廊相連成為動觀全景的觀賞線。因此,建筑朝向、門窗位置大小要考慮賞景的要求。
③引導功能:園林建筑常常具有起承轉合的作用,當人們的視線觸及某處優美的園林建筑時,游覽路線就會自然而然的延伸,建筑常成為視線引導的主要目標。人們常說的步移景異就是這個意思。
④空間分割功能:園林設計空間組合和布局是重要內容,園林常以一系列的空間變化巧妙安排給人以藝術享受,以建筑構成的各種形式的庭院及游廊、花墻、圓洞、門等恰是組織空間、劃分空間的最好手段。
3.園林建筑的特點
①在布局上要因地制宜,巧于因借,建筑規劃選址除考慮功能要求外,要善于利用地形,結合自然環境,與自然融為一體。
②要情景交融,園林建筑應結合情景,抒發情趣,尤其在古典園林建筑中,常與詩畫結合,加強感染力,達到情景交融的境界。
③在空間處理上,園林建筑要盡量避免軸線對稱,整形布局,力求曲折變化,參差錯落,空間布置要靈活得當,通過空間劃分,形成大小空間的對比,增加層次感,擴大空間感。
④在造型上,園林建筑要重視美觀的要求,建筑體型、輪廓要有表現力,增加園林畫面美,建筑體量、體態都應與園林景觀協調統一,造型要表現園林特色、環境特色、地方特色。一般而言,在造型上,體量宜輕盈,形式宜活潑,力求簡潔明快,通透有度,達到功能與景觀的有機統一。
4.園林建筑的設計原則植物造景為主、建筑造景為輔的原則中國林以自然山水見長,“山水植物為主,建筑是從”,是我國造園的基本原則。建筑是園林的眉眼,植物是園林的衣飾,道路廣場是園林的骨架,可見園林建筑在園林中起著畫龍點睛的作用。因此,在園林建設中,應重視植物造景,合理點綴園林建筑。景觀功能與使用功能的協調作為園林中的陪襯,園林建筑既是物質產品,又是藝術產品。建筑的大小、位置、布局、造型等,都要以造園組景的需要作為出發點和歸宿,從而獲得最佳的觀賞效果,又不失實用功能。不同類型的園林建筑有不同的處理原則。對于有明顯游覽觀賞要求的,如亭、廊、舫、榭等建筑,使用功能應從屬于景觀功能。對于有明顯使用權用功能要求的,如園林管理、廁所等建筑,景觀功能應從屬于使用功能。園林建筑應與園林空間相協凋園林建筑造型,包括體量、空問組合、形式細部、裝飾色彩等,都不能僅就建筑自身考慮,還必須注意建筑與山水、植物等自然景物的聯系過渡,融于自然。例如,建筑體量就應與山水植物相協凋,與所處空間相適應,要”精于體宜”,即造型要精巧,體量要適宜,不可喧賓奪主,失去分寸。